臺北市政府為提升企業投資意願,研訂「台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並針對不同產業加碼提供多項優惠補助與減稅,期使投資者永續成長發展,創造利潤。根據台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策略性產業廠商可享有研發補助,以及各項獎勵投資,如提供職業訓練費用、補助融資利息及房屋與地價稅等。
「台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也為鼓勵創新與投資,提供創業、研發、品牌、天使育成計畫補助及房地租金、員工薪資、職業訓練費用補助。統計自100年至113年10月底止,共受理7,744件獎勵補助申請案,已審議通過2,279案,核准補助新臺幣29億502萬餘元;其中申請時為成立8年(含)以下之新創企業計有1,924案、占總案件數比例84.42%,核准補助達23億5,890萬餘元、占總核准補助額81.20%,顯示已成臺灣第一扶植新創企業之獎勵補助系統。另外,為吸引外商企業投資臺北市,所在地登記於臺北市的外國公司亦可依產業發展自治條例規定申請相關獎勵補助,自100年至113年10月止,共核准60件外國公司及外國人創業投資案,核准金額逾1億元,促進投資超過22億元。
獎勵補助 |
獎勵補貼 |
- 創意補助: 補助總金額50%,100萬元為限
- 研發補助:
- 創新研發補助:補助總金額50%,500萬元為限
- 創新加速補助:補助總金額50%,300萬元為限
- 主題式研發補助(不定期徵件,另公告主題):補助總金額50%,每案200萬元
- 品牌補助: 補助總金額50%,500萬元為限
- 創新育成補助: 每案補助總經費最高300萬元
- 新創拔尖補助(不定期徵件,另公告計畫領域):跨三階段計畫,合計補助最高新臺幣1,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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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培訓補貼: 最高100萬元
- 員工薪資補貼: 最高500萬元
- 融資利息補貼: 最高5000萬元
- 房地租金補貼: 最高500萬元
- 房屋稅/地價稅補貼:最高5000萬元
- 市有房地租金減免租金減半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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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台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