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如未經我國籍生父認領,該非婚生子女係屬外國籍,在臺無須登記戶籍。89年2月9日國籍法修正公布時已出生且經生父認領之未成年人無須辦理取得我國國籍備案手續,應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與同法施行細則之相關規定辦理
- 認領登記部分
(1)申請程序
- 以認領人為申請人,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 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時,應出具委託書(委託書在國外作成者,應譯成中文並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經戶政事務所核准後辦理
(2)應繳證件
- 書面認領文件(須符合我國法律認領有效成立之證件)
- 被認領人之出生證明書(如在國外作成者,應譯成中文並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 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印章(或簽名)
- 生母之婚姻狀況證明正本及中文譯本(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
- 子女從姓約定書
-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書
- 認領後申報戶籍部分
(1)申請程序
- 在國內出生者
- 由父、母、祖父、祖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為申請人,向欲設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 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時,應出具委託書(委託書在國外作成者,應譯成中文並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委託他人申請
- 在國外出生者
- 未滿20歲,持我國護照、入境證副本或外國護照入境,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核發定居證,憑以申辦初設戶籍登記
- 20歲以上,須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與同法施行細則之相關規定,申請來臺長期居留,俟依規定取得定居證後辦理初設戶籍登記
- 本人或戶長為申請人,未成年則由法定代理人為申請人
(2)應繳證件
- 在國內出生者
- 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印章(或簽名)
- 欲設籍地之戶口名簿
- 出生證明書正本(附子女從姓約定書)
- 在國外出生者
- 定居證正本(照片1張)
- 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印章(或簽名)
- 欲設籍地之戶口名簿
- 戶長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