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cal

醫療

全民健康保險是臺灣辦理之社會保險,也是臺灣社會安定及民眾健康安全的重要支柱與保障。

外籍人士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相關規定說明:
投保資格
  • 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應自在臺居留滿6個月(在臺灣連續居住達6個月或曾出境一次未逾30日,其實際居住期間扣除出境日數後,併計達6個月)之日起參加健保,但合法的受僱者,自受僱日起參加健保;自106年12月1日起,在臺灣地區出生且領有居留證明文件的外國籍新生嬰兒,應自出生日起參加健保。但105年12月1日至106年11月30日出生者,可選擇在臺居留滿6個月起加保或自106年12月1日起投保。
  • 居留證明文件效期屆滿即喪失加保資格,應辦理退保。
  • 配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於107年2月8日生效施行,對於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專業人才,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滿20歲以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子女,經領有居留證明文件,應依附該專業人才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之日起加保。
  • 配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於110年10月25日修正施行,對於具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成年子女,經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應自領有居留證明文件之日起參加健保。
Foreign students
外籍人士出入境之健保資格處理原則

居留證明文件有效期限內出境者,其出境預定超過6個月以上,得依健保法施行細則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選擇辦理停保,入境時辦理復保。

  • 選擇繼續投保:不須申請,證件效期內出境不受離境日數之限制,可以持續投保,繼續繳納保險費,於國外發生緊急傷病或分娩,應於就醫後6個月內,填送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併同醫療費用收據正本、費用明細及診斷書,並影印護照上當次出入境紀錄等資料,向投保單位所在地的健保署業務組申請核退醫療費用。
  • 選擇辦理停保後出國,在國外期間不能辦理復保,亦不能申請核退醫療費用,須等到返國並自返國之日辦理復保後,才能享有健保醫療權益,返國復保後,欲再次出國,應於復保屆滿3個月,重新申請停保。
Foreign newborns
新生兒加入全民健康保險
自106年12月1日起,在臺灣地區出生之外籍新生嬰兒,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者,應自出生之日起投保
臺北市醫療網絡
項目 醫院 地址 電話(代表號)
1 臺北市立關渡醫院 11260台北市北投區知行路225巷12號 02-28587000
2 臺北市市立萬芳醫院 11696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111號 02-29307930
3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 10341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 02-25523234
4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 10629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10號 02-27093600
5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 10065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2段33號 02-23889595
6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婦幼院區 10078台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2號 02-23916470
7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 11146台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 02-28353456
8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 11556台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 02-27861288
9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林森院區 10453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30號 02-25916681
10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中醫昆明區 10844台北市萬華區昆明街100號 02-23887088
11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11080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 02-27263141
12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10002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02-23123456
13 臺北榮民總醫院 11217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 02-28712121
14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11042台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2號 02-27372181
15 三軍總醫院 11490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325號 02-8792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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